根据《甘南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甘南州环境监测站分两批于2019年4月12日-18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卓尼县、临潭县、夏河县、合作市等供热公司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工作。
本次共排摸出6台20蒸吨锅炉,其中麻石水浴脱硫塔4台;布袋除尘+氧化镁共2台。监测期间工矿能满足生产负荷大于75%要求,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烟温、含氧量、标况体积等。监测过程均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标准。目前现场采样工作已完成,报告正在编写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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