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环保法》和《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护条例》,进一步规范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和通信公司依法履行和完善环保法手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约谈暂行办法》,甘南州环保局组织核与辐射科、核与辐射站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迭部县人民医院、碌曲县人民医院、卓尼县汽车站、三大通信公司履行环保手续不及时、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进行了约谈。
会上,局领导重点对卓尼县汽车站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和迭部县、碌曲县人民医院虽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但医院擅自增减射线装置数量、改变射线装置使用场所,不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违法行为提出下一步整改时限,并对辐射安全防护与管理机构不健全、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对辐射环境的认识不足,辐射工作不够重视等方面做了强调。会议对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公司存在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基站建设未按法律法规及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运营基站日常管理、设备维护不到位,特别是住宅楼顶等人口密集区的基站没有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导致群众投诉逐年增多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各通信公司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通讯公司内部管理力度,安排专人负责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任务,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尽快组织补办环保手续,确保依法纳入监管范畴。二是各通信公司2015年拟建基站严格落实新修订《环保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再进行开工建设。今年我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企业要树立责任和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环保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认真排查和化解积案,妥善处理集体上访,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相关制度,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环保法》和《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局领导会上就我州医疗、安保用X射线装置和电磁辐射设备使用过程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新修订《环保法》和《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护条例》及《行政处罚法》相关法律法规,对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变更)、基站建设履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等相关法条及罚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向参会人员每人发放新修订的《环保法》和《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护条例》、《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资料,此次会议达到了“以会代训”的宣传教育作用。
通过此次约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讲明了法律法规的新规定,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新要求,这将对进一步规范射线装置和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促进全州核与辐射各项任务的落实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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