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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召开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协调会
发布日期:2015-02-06 作者:admin 来源:

2月4日上午,由甘南州甘南州环境保护局牵头,甘南州林业局、甘南州农牧局、甘南州水务水电局、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南州旅游局配合,组织各县市环保局、林业局、农牧局、国土局、住建局、旅游局和碌曲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9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召开了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协调会。会议由州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生权主持。

会上,州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马彦虎宣读了甘南州环境保护局、甘南州林业局、甘南州农牧局 、甘南州水务水电局、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南州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州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林业局、州农牧局、州国土局、州住建局、州旅游局、州水务水电局主要领导从各自的角度就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做了指导发言;碌曲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多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人就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州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景旭东就此次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自然保护区建设是对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实行科学、有效的保护方式,是生态保护的最佳选择,是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的重要载体,是繁荣生态文化的重要途径,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展示国民素质的重要指标,是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的基石。各县市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充分认识此次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县市行政主管部门要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全省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细化措施,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体责任;全州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准确理解和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和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在保护区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督促企业组织开展自查,并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发挥自然保护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州环境监察支队 马彦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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