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甘肃省环保厅厅举行了甘肃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张政民副厅长代表我厅分别与中盛国际保险经纪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甘肃分公司人保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甘肃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甘肃分公司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在经过充分准备后进入实质开展阶段。
签约仪式上中盛国际甘肃分公司和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领导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决心在省环保厅的领导下,积极推动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快速发展,努力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健全市场化环境污染风险管理体系,并充分利用保险手段协助省环保厅管理环境污染风险,对进一步加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绿色持续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政民副厅长在签约仪式上指出,为了确保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突出引导,充分调动参保单位的积极性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绿色经济政策中的一项,就是利用经济手段,来帮助企业化解环境污染风险。首先,有利于企业增强抗环境风险的能力。其次,有利于保障环境污染事故受害者的利益。第三,有利于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企业主动参保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参保单位的积极性。
二、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尽快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化解环境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要在省环保厅的统一领导下,中盛国际保险经纪公司和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和中华联财险4家保险公司要按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合作协议》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方案》的内容,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实施工作。今年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的范围主要是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区)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同时也鼓励其它企业自愿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是要以涉重金属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高环境风险企业为重点,抓紧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年内国控企业投保率达到70%以上,保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分工负责,突出合作,有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健康有序进行
1、规划财务处、总量处、环评处、污防处、核安全处和环监处在进行项目审批、上市环保核查、环保专项资金安排和环境监察等工作时要与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紧密结合,并与政策法规处建立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努力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研究、制订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要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2、政策法规处要加强对保险经纪公司、相关保险公司的业务指导和履约监督,确保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做好投保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应取消其参与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资格。
3、中盛国际保险经纪公司要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要求,协助我厅做好企业投保前的环境风险评估和投保后的环境风险管理与指导服务工作,发生事故后要协助投保企业做好与保险公司的理赔商议。四家保险公司要切实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专业水平,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理赔“绿色通道”,及时做好承保和出险理赔服务,实行预付赔款制度,及时履行保险赔偿责任。
4、参保企业要根据自身环境风险程度,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密切配合专家组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理与指导服务,根据专家意见限期实施环境风险改进工程,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预防能力。
张政民副厅长最后指出环保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支持环保事业的发展是全社会的责任。中盛国际保险经纪公司和四家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合作,要把贯彻保险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要形成合力,将好事办好、好事办实,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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