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职能: 根据州委秘发[2010]80号文件规定,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三、承担落实全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四、负责提出全州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权限审批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九、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三、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五、承担甘南州“一江三河”地表水水质监测和七县一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合作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例行监测和空气自动站网络运行任务;合作市酸雨、硫酸盐化速率及降尘监测;合作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的监测;甘南州国控污染源、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甘南州七县一市工矿企业等污染源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监测;环境评价、环境仲裁、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污染限期治理、突发性应急污染事故等监测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要求,甘南州环境保护局设办公室、科技监测科、核与辐射科、政策法规科、污染防治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生态科七个内设科室,环境监察支队、核与辐射站、环境监测站三个下属事业单位。
2015年收入预算6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9.6万元,占收入的100%。
基本支出预算669.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2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
单位网址:http://www.gnzhbj.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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