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2017年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认真实施州委州政府“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切实加强我州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按照省环保厅对全省核与辐射执法检查、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和全州核与辐射监督检查方案,我局于5月15日至19日对碌曲、玛曲、夏河、合作市开展了核与辐射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翻阅材料、实地监测等方式重点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医用(安保用)x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10kv输变电工程、广播电视发射项目、通信雷达建设项目等电磁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工作。
通过检查发现:一是辐射工作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设施设备操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车站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部分医院新增x射线装置未及时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三是大部分乡镇卫生院x射线装置报废或停用;x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普遍存在规章制度、档案资料不完善,辐射场所和人员防护还不到位的现象。四是部分110kv变电站存在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未按环评要求处置,广播电视、通讯雷达建设项目还存在“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此,检查组结合省环保厅《关于对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抽查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玛曲县格萨尔黄金实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尽快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完善放射源视频监控系统,补充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信息资料。对医用(安保用)x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变更、延续等相关手续,落实各项辐射防护措施,切实维护辐射操作人员和公众的环境权益;对110kv变电站的生活垃圾、废旧畜电池、废油和生活污水处理处置情况检查组提出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杜绝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丢弃等现场再次发生;对广播电视、通讯雷达建设项目要求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意识,做好辐射环境安全防护工作。
此次检查,对我州放射源使用、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法规要求落实、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使用情况、放射源相关行政审批及备案手续执行情况等辐射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辐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及时掌握了辐射监管现状,完善了辐射监管动态档案,为防治辐射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辐射环境安全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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