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汛期和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灾害次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灾害次生核与辐射污染事件和汛期辐射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甘环核发[2017]21号)要求,甘南州环保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成立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从8月16开始利用3天时间,认真开展了震后、汛期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在玛曲、迭部县环保局的配合下,通过现场检查、仪器监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玛曲县格萨尔黄金实业有限公司选矿厂、迭部原792退役尾矿库等重点风险源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发现玛曲县格萨尔黄金实业有限公司选矿厂辐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培训证过期、视频监控系统不完善、放射源巡查工作及相关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检查组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放射源日常监管,限期完成整改事项。迭部原792尾矿坝在九寨沟地震中未受影响,坝体及周边山体未出现开裂及垮塌现象,排洪通道、涵洞及围栏、警示牌等相关防护设施完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要求:尾矿坝值班值守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地震、讯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环境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快做好第三季度坝体位移监测工作。
通过此次震后、汛期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相关企业的环保设施管理及运转制度,消除了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增强了涉源单位的环保安全责任意识,防止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的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确保全州核与辐射污染事件和汛期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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