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化模式
环保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环保动态 >> 正文
黄河干流甘南州玛曲段防洪治理工程Ⅱ-2标段临时采石点第二次环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14 作者:甘南环保 来源:

一、工程概况

黄河干流甘肃省防洪治理工程沿线涉及甘南州、临夏州、兰州、白银四市,其中黄河干流甘南段防洪工程重点分布在玛曲县黄河第一湾433km区域,涉及齐哈玛乡、采日玛乡、曼日玛乡、河曲马场、欧拉乡、尼玛镇,全长92.1km。曼日玛乡红卫村8.69kmⅡ-2标段河岸护堤标段由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黄河干流玛曲段防洪治理工程Ⅱ-2标段项目部承建。该标段护堤建设共需石料9.2万m3,石料尺寸为20~80cm。为了减少玛曲县域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根据玛国土资发[2017]137号文,本项目不新设采石场,启动利用采日玛乡上乃日玛村已有石料场。采石时间300d,实际涉及采石场面积约为3000m2,总投资150万元。

二、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已有采石场,租用采石场西侧400m的养殖场生活区,无新建工程,项目环境污染主要来自采石及运输工况。采石废气主要为爆破、石料采集和装卸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其中爆破30min内,新增NO2、CO平均浓度分别为39mg/m3、20mg/m3;采石期间采石场无组织总起尘量为4.95kg,采用洒水降尘后,可降尘约70%,则采石期间采石场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485kg;采石机械及运输车辆多以重吨位为主,动力燃油以柴油为主,机械尾气中含有一定量的SO2、CO和NO2等污染物。运营期生活废水产生量为243m3,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为:COD350mg/L、BOD5180mg/L、SS200mg/L、氨氮30mg/L。其中洗漱废水泼洒废石场蒸发消耗,粪便进入防渗旱厕堆肥后,用于废石场后期生态恢复所需。项目生产仅需剥离石块表面轻微风化土,剥离厚度小于1cm,经分析,最大表层风化土剥离量30m3。剥离表层风化土独立苫盖存放,用于后期采石场生态恢复用土;项目爆破震动强度小,废石产生量约占10%,废石产生量为9200m3,废石集中堆放于废石场,用于后期采石场地表整治;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6t,由采石场和生活管理区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采日玛乡垃圾集中处置场所处置。

采石结束封场后,按玛国土资发[2017]137号文要求,采区边坡小于45°和平缓裸露地表进行覆土绿化,大于45°的区域采用自然恢复;恢复效果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其生态环境尚可得到有效恢复,使采石场裸露地表基本可恢复到原有地貌。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采石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保证环保资金足额到位,可将项目采石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本工程提出意见或建议:

1、您是否了解原有采石场?

2、您认为该项目利用已有采石场是否合理?

3、您对本地区的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4、您认为采石带来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采石期间通过对采区场地洒水降尘,碎石表土堆体苫盖,现有堆体修建护坡,能否减轻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6、您认为采石结束后,通过生态恢复治理,采区环境能否恢复到原有地貌?

7、您认为该工程的实施能否缓解黄河洪灾?

8、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9、您是否支持该工程?

10、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该工程有何意见或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黄河干流甘南州

玛曲段防洪治理工程Ⅱ-2标段项目部

⑵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周 联系电话:13884050880

七、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⑴环评单位: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⑵联系方式

地址:毕节市公园路1号倾城C栋6层 邮编:551700

联系人:王伟旭 联系电话:13359400605 电子邮箱:1067982255@qq.com

八、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开始的15天内。

附件:

上一条:舟曲县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及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工作
下一条:甘肃鑫脉黄金有限公司2017年7月份自行手工监测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