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活动建设年”活动,我局以全面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三个方面4个问题,对照州委《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涉及环保方面的反馈问题进行分解,加大整改力度,按期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有效的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变作风改善发展活动建设年”活动。
1、针对“在国家将甘南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试点地区后,由于争取建设资金力度不够等原因,试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全力争取实施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积极向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协调,力推总投资3.8亿元的大夏河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成功进入生态环境部项目库,并已落实大夏河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13828万元、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项目资金2000万元,其中2017年投资9800万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大夏河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3个子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总投资进度的40%,另外1个子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2018年投资4028万元的大夏河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个子项目1个正在招投标,1个正在开展科研、初设等前期工作;2018年投资2000万元的洮河流域环境保护项目项目正在开展初设审查。同时,正在积极申报10亿元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入库实施。二是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投资1591万元的舟曲县九原梁矿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已开工实施,进行场地平整,填埋场布设等工程;投资1500万元的合作市答浪沟无主矿区土壤风险管控项目可研、初设和环评正在评审,施工EPC总承包完成招标;夏河县桑科镇索拉完玛金矿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审查中。三是全面落实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018年争取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共36个2630万元,其中投资930万元的8个中央农村环境整治和8个省级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县级自验,正在开展竣工审计工作;投资960万元的1个革命老区、藏区、少数民族地区(水、大气切块)和2个大气切块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投资490万元的15个水源地保护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在开展审计;投资250万元的2个污染减排与治理污染减排与治理项目,合作市鑫羚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和改扩建牛羊肉屠宰及分割加工生产线废水治理项目完成70%,舟曲县集中供热锅炉烟气治理项目完工通过验收。
2、针对“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突出,广大干部群众迫切要求解决政策冲突”的问题。我州涉及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自然保护区设立较早,当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地方长远发展的需要,对功能区和范围的划分不科学、不合理,将一些村镇、农田、公路、铁路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划入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导致许多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难以落地,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自然保护区区划调整迫在眉睫,目前我局拟定了自然保护区调整领导小组,已提交州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待批准实施后开展相关工作。
3、针对“生态环境治理制约因素多、难度大”的问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近期我局联合浙江大学举办了由全州环保系统及各县市政府分管县市长参加的“甘南州环保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环保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素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贯彻执行《中共甘南州委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4、针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11个公路项目建设后植被尚未恢复,州县立项建设的合冶公路、夏同公路和临潭新城至卓尼洮砚公路等,对草原生态损坏较为严重,修复治理基本没有实施”的问题。一是全面整治恢复自然保护区内道路项目。全州自然保护区内共排查出公路项目19个、牧道项目3个,涉及洮河、插岗梁、博峪河、阿夏、多儿、黄河首曲、土著鱼类、尕海则岔等8个自然保护区。卓尼县尼巴大沟至贡玛隆多公路和江车至碌曲县双岔三级公路建设工程(卓尼段)已责令停工建设,完成了生态恢复或已自然恢复;卓尼县喀尔钦乡政府至九天门通村公路等4个项目扰动区域已自然恢复;S581线木耳镇至大峪沟公路已经国家林草局同意在保护区内建设,S581线大峪沟至大峪沟景区公路已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暂缓实施;对旺藏村牧道工程等8个项目实施了生态恢复;完成了国道213线自然保护区内28处历史遗留砂坑的回填工作,19处进行了撒播草籽恢复;对尕秀至玛曲二级公路和达哈玛至加仓道路工程沿线取弃土场进行了平整覆土恢复;S231线迭部至若尔盖(四川)公路改建工程和G345线玛曲至青海久治段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办理了准入许可手续,正在建设;舟曲(立节)至四川永和公路建设工程正在办理准入许可和林地使用手续。二是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对矿山、水电企业和公路建设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铁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计划于11月9日召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土、农牧、林业、水电等部门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并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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