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联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相关要求,2018年11月22日,甘南州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全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联席会议,会议由州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景旭东主持。州纪委监委、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国土局、州住建局、州农牧局、州林业局、州水电局、州安监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2015年以来全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以及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甘南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研究讨论了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的对策措施。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州相继出台了《甘南州环境保护局甘南州公安局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甘南州检察公安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执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甘南州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改意见》《甘南州环境保护局甘南州公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办法,初步建立了联动衔接机制。但是,在日常生态环境监管中,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紧密,执法手段较软、强制性偏弱、震慑性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违法现象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因此,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震慑生态环境犯罪、维护法治权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合力,有利于及时有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土、环保、住建、农牧、林业、水利、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增进有效衔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要完善制度,规范执法。建立并完善甘南州生态环境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办法等相关的制度,逐步建立较为完整、系统的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规范,确保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即时制止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司法强制措施在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中的适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在即时制止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宣传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即时制止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信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企业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要注重宣传引导工作,对于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应由联席会议统一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情,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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