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为贯彻落实县委书记王力同志和县长严和平同志在《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汇报》做出的重要批示,王书记强调:问题清单上的问题较严重,请下狠心,以最大的力度进行整治、整改,该关的关、该封的封、该停的停,环保不通过,就不准生产、不准运营。严和平同志提出:相关部门拿出具体行动方案,近期由久特、薛瑞麟、索南尖措三同志带队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关于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玛政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为加强维护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久特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薛瑞麟,副县长索南尖措为副组长,县环保局、国土、公安、畜牧林业、安监、水电、住建、交通、旅游、工商质检、湿地保护站、土著鱼管理局、草原监理站、电力、各乡(镇、场)长为成员的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治理整顿工作。
3月3日至6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一组,在久特同志的带领下,对尼玛镇、木西合乡、欧拉、欧拉秀玛、县城周边采砂场以及我县各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尼玛镇和欧拉秀玛有河道采砂现象,领导小组已责令关停;格萨尔黄金公司二期改扩建项目环保专项验收未通过;天大黄金公司在中央环保督察组查办时举报的矿硐涌水及以探带采问题,目前矿洞已关停,矿洞涌水问题正在进行整改,探矿手续正在办理,未进行探矿行为。
3月3日至8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二组,在薛瑞麟同志的带领下,对河曲马场、曼日玛乡、采日玛乡、齐哈玛乡、阿万仓乡、天玛生态、雪原公司、昌翔公司、宏达公司、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各屠宰企业中除了雪原公司、雪域公司及昌翔公司外都已办理排污许可证,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了解和掌握了我县境内环境风险隐患情况,为下一步整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力的推动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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