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提高碌曲环境质量
3月15日,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联合安监、城建、工商等部门,利用3·15宣传日,在街头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同时在县城各小区和街道专栏张贴《碌曲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本次宣传活动我局共发放环保购物袋500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读本3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知识宣传手册400余本,宣传单500余份,悬挂横幅1条,并出动1辆宣传车,在广场、各小区、大型餐饮业发放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200余份。
此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向群众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页和倡议书,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禁放规定,创造良好生活环境,提高碌曲环境质量,共筑绿色环保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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