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省级监测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州环发〔2016〕441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省、州在全省86个县(区)政府所在地建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每个县确保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玛曲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积极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从4月份开展选址工作,经过省、州、县的不懈努力,克服种种困难,目前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基本建设完成。
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在县政府大楼五楼及楼顶,楼顶防水、电力消防设施、安全防护栏;五楼空气监测仪器设备室等都已安装调试完成,等待上级部门组织验收,下一步即将投入运行。
此项目建设完成将对我县空气质量、PM10、PM2.5、扬尘等污染,有效的进行监督监测,为我县空气质量改善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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