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甘南州环保局核与辐射管理科科长杨鸿、站长准格吉、科员周秀云等一行三人对我县人民医院、洮局职工医院、县中医院Ш类医用射线装置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通过州、县联合检查组现场督查和查阅资料,主要对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审批、场所、环境及人员的辐射监测、职业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年度安全评估报告等存在的辐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是核技术利用单位要强化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和管理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二是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辐射防护设施、放射源安保设施、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用品、警示标志和工作状态标识、放射性废物皙存或处理处置设施以及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三是要认真落实好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利用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辐射工作场所、环境及个人的辐射监测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规定、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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