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至18日,按照县政府分管领导安排,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人员,对城区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餐饮、汽车修理厂等24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再次督查,要求所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立即关停,并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8份,限期15个工作日内迁出水源地保护区。截至目前,有6家洗车店、汽车修理厂已关停并迁出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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