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教训的通报》精神,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月29日,由州政府督查室、州环保局、州国土局、州林业局、州水电局、州农牧局组成的联合督察组,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进行督查。
督察组一行在县政府副县长虎元强以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深入我县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车巴片区、大峪片区,实地查看了自然保护区内道路、采石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以及水电站植被恢复、生态下泄流量等情况。随后,督察组又详细查阅了自然保护区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相关资料。
督查指出,我县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进度滞后,采砂场、采石场虽已关停并拆除部分设备,但没有完全撤离保护区并恢复植被,县政府及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