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要求,3月26日,由县整改办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玛曲分局、县草原监理站和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联合督察组,对我县涉及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督察,对中央、省、州环保督察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复核。
联合督察组一行重点督察了尼玛镇、欧拉镇、欧拉秀玛乡卫生院、汽修厂、垃圾填埋场、水源地及采砂场。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县整改办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并对相关乡镇下发督办通知,确保此次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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