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1月10日,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积极配合,开展“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通过张贴《卓尼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发放《禁燃倡议书》、《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等宣传材料,提醒居民自即日起,禁燃区域内严禁在任意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礼花礼炮。并倡议大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此次宣传活动共张贴《通告》15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张,出动宣传车辆3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