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决定从8月5日至8月10日,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重点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集中处置、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许可证资质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同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病人体液、血液等污染的玻璃(或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相关未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的废物的处理方式和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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