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要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环保工作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建立一支适应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5.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改革和求实精神,不断探索环境保护工作新常态下党支部工作的新路子。
6.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7.做好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机关和所属单位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8.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负责审查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