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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扛起“上游责任” 全面树牢“上游意识”
发布日期:2021-11-09 作者:水科 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坚决扛起“上游责任” 全面树牢“上游意识”

——甘南州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甘南作为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被整体纳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承担着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责任。今年以来,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认真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全域无污染”行动,助推“五无甘南”创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安排部署推进落实。召开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工作推进会,制定《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专责组2021年工作要点》《工作规则》《重点任务清单》,建立执行水生态环境保护“月调度、季通报”预警通报制度。对标省、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修改完善《甘南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并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效衔接,目标思路更加明确、时间路线更加清晰。

——全力进行污染防治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综合整治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茶水炉69台230.5蒸吨,完成3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各类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7%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建立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管理清单,依法综合整治排污口144个,规范审批13个,完成合作、夏河、临潭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启动历史遗留废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历史遗留废渣堆存场所清单,基本查明历史遗留废渣堆存数量和分布情况;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申报登记,完成387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和35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工作。

——大力实施生态保护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大夏河、洮河、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将总投资15.8亿元的31个项目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目前争取落实3.03亿元实施19个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今年争取申报15个3亿元的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5个纳入国家项目库,10个通过省级入库审查。同时,将洮河、大夏河流域治理项目纳入州发改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支持,努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双赢”奠定良好的基础

——持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依托现有资源在玛曲、合作组建了省州两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联合阿坝州召开了跨流域水污染事件处置与应急联动协议会,与陇南市、临夏州、阿坝州共同签署了《跨流域水污染事件处置与应急联动协议》。编制完成《甘南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发布实施《甘南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南州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汛期环境安全和尾矿库专项环境隐患排查,发现的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开展了玛曲县格萨尔黄金公司选矿厂输浆管道断裂矿浆外溢等应急演练10余次。

——不断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今年全州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200余人次,检查企业950余家次,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6起。开展黄河流域甘南段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65人次,检查企业324家,立案查处5起,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封扣押案件2起。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生态修复治理、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4个方面,累计出动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点位585个,排查出各类生态环境问题106个,立行立改86个。

——深入推进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转办甘南州的25件信访投诉案件已全部办结,反馈问题涉及的17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5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15项问题整改完成9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甘南州的31件信访投诉案件已办结29件,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州的16项问题13项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和反馈玛曲县、夏河县矿产资源开发的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共排查的276个问题整改完成271个,整改率达到98.19%。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2个问题,1个整改完成,1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剩余16个正在全力推进。

2021年1-10月,全州水环境质量全部达标,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5个地表水省控断面、3个地级和1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0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黄河干流、洮河、大夏河甘南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大气环境质量排名第一,合作市城区优良天数比例为98%,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1天;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值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值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5%,改善幅度全省最高,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一。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水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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